中国古代的六部是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1、吏部,吏部掌管的是全国官吏的考课、任免、调动、勋封、升降等事务,最高长官为吏部尚书,也被称为“天官”。明朝洪武之后吏部之下所统辖的四司分别为:文选司、验封司、考功司以及稽勋司。
2、户部,李世民之前称为民部,后来避李世民讳,改成户部,掌管的是户籍、财经,相当于现代的财政部和民政部的合体,包括田地 、户籍、赋税、官员俸饷以及一切财政相关的事宜,最高长官为户部尚书,也被称为地官、计相等。
3、礼部,最高长官是为礼部尚书,执掌吉、嘉、军、宾、凶五礼,同时还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以及科举考试,还有藩属和外交。礼部的四司分别为:仪制清吏镇慧兆司、祠祭清吏司、主客清吏司、精膳清吏司。
4、兵部,掌管的是武官以及兵籍、军械和军令等,最高长官为兵部尚书,亦号“本兵”。
5、刑部,最高长官为刑部尚书,刑部执掌全国刑罚以及刑名审核,负责审定朝廷法律,复核各地送到刑部的案件,会同九卿一起审理“监候”级别的死刑案件,另外直接负责审理京畿地区待罪级别以上的案件。
刑部与管稽察的督察院、掌握重大案件最后审理和复核权的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
6、工部,掌管的是营造工程事项,负责朝廷的各项工程、工匠考核、屯田、水利,最高长官是为工部尚书,亦被称为冬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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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碧衡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御租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