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目击者称,12月4日晚上10点左右,当他路过南宁民族大道永凯大厦楼下时,突然发现几名上身赤裸、只穿内裤的男子站成一排。在他旁边,一个大约40岁的男人拿着棍子说话。这些人在寒风中发抖。
他留下来观察,发现这些人被罚款约半小时。此后,他得知这些人是南宁千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员工,因未能完成他们的绩效任务而受到了体罚。
该公司的营销总监回应道:“小惩罚还是有点。”
6日,记者来到永凯大厦6楼公司青秀区分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物流主管张先生说:他们计划在大楼一楼开一家酒吧。在此期间,分行首先招聘了50或60名员工,因为它需要招聘其他人员。因此,这批员工暂时负责招聘工作,每人招聘一人会给提成。
后来,记者找到了涉案组长黄某。黄承认,是他在视频中用白棍子打雇员的。黄说他只是以正式的方式使链基用体罚。他没有对自己施加太大的压力,事先已经得到了团队成员的同意。
对此,公司青秀区分公司营销总监陈先生回应说,视频中的人员应该是公司员工。然而,由于生病,他从12月2日起就没有正常工作过。体罚问题将在他回到公司后得到证实。他相信公司绝不会允许体罚发生。然而,不排除组长会私下对员工进行体罚。这是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公司不提倡体罚。陈先生坦率地说,有俯卧撑和蹲起等“小体罚”。
《劳动法》第96条橡碧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梁唤举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罚款或者不超过15日的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