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底,广州起义失败后,一些参加起义的工人转入广西右江地区,与农民结合进行游击战争。
1929年5月蒋桂战争结束后,广西左派军人俞作柏、李明瑞分别担任了广西省政府主席和军事特派员兼绥靖公署主任。中共中央先派龚楚(当时名龚鹤村)、陈豪人、张云逸、李谦等一批共产党员到广西工作,同俞作柏、李明瑞建立了较密切的合作关系。
是年6月,主政广西的国民党广西省政府主席俞作柏和广西省绥靖公署主任兼军事特派员李明瑞,愿意与共产党合作,以巩固其地位。同月成立了中共右江特委,领导右江沿岸各地群众的武装斗争。
是年8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派邓斌(邓小平)和龚饮冰为中央代表到广西,和原在广西的广西军委负责人陈豪人、中共党员张云逸、袁任远、龚鹤村、叶季壮、知余雷经天、俞作豫、韦拔群、陈洪涛等一起,共同开展广西的革命工作,邓小平为总负责人,陈豪人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陈豪人、张橘猛漏云逸等为加强统一战线,争取对军队的领导权,创造武装起义的条件,遂通过与俞作柏、李明瑞已建立的密切合作的关系,将一批共产党员安排在政府和军队中担任重要职务:张云逸任广西省警备第4大队大队长兼教导总队副主任,俞作豫任广西省警备第5大队大队长,陈豪人任省政府机要秘书,龚鹤村任省会南宁公安局局长等。
9月,在南宁津头村召开中共广西省代表大会,决定准备武装暴动。
10月,在广西南宁警备第四大队工作的中共党员张云逸(任大队长),策动部队开到右江地区百色。与韦拔群领导的右江地区农民武装相呼应。正当广西革命形势好转的时候,俞作柏、李明瑞不听共产党的劝告,公开宣布反蒋,不战而败,俞作柏出走香港。李明瑞撤至左江龙州。在这种形势下,邓小平、陈圆烂豪人、雷经天等加紧了起义的准备工作,立即组织共产党掌握的武装部队,发动南宁兵变。
起义后续
土地革命的宣传和试点——红七军成立后编印《土地革命》小册子,宣传土地革命,红七军颁布的《实施政纲》、创办的《右江日报》和散发的传单,都大力宣传土地革命。1930年4月,邓小平与韦拔群、雷经天一起,在东兰县武篆进行土地革命的试点工作,开办以土地革命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训练班,选择韦拔群的家乡东里屯试办共耕社。
土地法的颁布和土地革命的开展——在进行土地革命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1930年5月,右江苏维埃政府颁布《土地法暂行条例》和《共耕条例》,随后在东兰、凤山、奉议、恩隆、思林、果德等县开展土地革命,没收地主、反革命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
在土地革命过程中,右江革命根据地采用“分耕”(即没收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共耕”(即没收土地后由农户合作共同耕种)两种形式,“共耕”只搞试点,“分耕”普遍推广。
工商政策的实施——在经济建设中,红七军前委实行正确的工商政策,恢复发展工商业,恢复发展手工业,开辟市场促进物资流通,取消苛捐杂税,实行累进税。
军工生产——红七军成立后,在根据地建立爱桑兵工厂和板勉兵工厂,开办平马被服厂和铸银厂,造枪弹,制被服,炼银锭,以解决部队的供给。同时,发动群众为红军制衣作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