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压接地线的试验周敏蚂期分五年和四年的:
(1)成组接地线直流电阻试验,五年一试。测量各接线鼻之间的直流电阻,根据不同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分别小于规定值。难过试验,能检查出接线鼻和线夹与铜导线之间的接触是否良好。
(2)接地绝缘棒的工频耐压试验,一年一试。将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物冲,分别进行额定电压试验和工频耐压试验。
(3)个人保护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基本与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相同。成组直流电阻试验,五年一试,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且平均每米的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成组接地线直流电阻试验,五年一试。测量各接线鼻之间的直流电阻,根据不同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分别小于规定值。难过试验,能检查出接线鼻和线夹与铜导线之间的接触是否良好。
(2)接地绝缘棒的工频耐压试验,一年一试。将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物冲,分别进行额定电压试验和工频耐压试验。
(3)个人保护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基本与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相同。成组直流电阻试验,五年一试,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且平均每米的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接地绝缘棒的工频耐压试验,一年一试。将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物冲,分别进行额定电压试验和工频耐压试验。
(3)个人保护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基本与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相同。成组直流电阻试验,五年一试,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且平均每米的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个人保护接地线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基本与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相同。成组直流电阻试验,五年一试,在各接线鼻之间测量直流电阻,且平均每米的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桥蚂埋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