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通则》中,共规定了11种贸易术语,分别是EXW,FCA,CPT,CIP,DAT,DAP,DDP,FAS,FOB,CFR,CIF。 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举顷险加运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2、《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版本,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实施。3、《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态岁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帆答睁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4、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拓展资料一、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3)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4)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二、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1、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2、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3.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