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荣誉,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一、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待遇
1、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2、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杰出事迹。
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4、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妥善漏神保管勋章、奖章及证书。
5、弯搜清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其获得的勋章、奖章及证书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人保存;没有继承人或者被指定人的,可以由国家收存。
二、怎样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首次获得“共和国勋章”的孙家栋是我国人造卫星技术和深空探测技术的开创者之一,担任月球探测一期工程总设计师,为我国突破卫星基本技术、卫星返回技术、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发射和定点技术、导航卫星组网技术和深空探测基本技术作出卓越贡献。
法律依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第七条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埋前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第八条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 “人民教育家”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