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申余瞎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行毁虚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如下: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3、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4、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5、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四十三条 下列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一)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企业;(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四)法律、行政法规规档燃定的与科学技术进步有关的其他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