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即:
(1)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搭斗3)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
(4)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
“十不准”即: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
(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或其他单位吃喝、消遣;
(4)不准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
(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巧禅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不着边际的发言;
(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六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这次大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孝枝尘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