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期担任刑狱官的宋慈编撰的《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南宋时期担任刑狱官的宋慈编撰的《洗冤集录》,法医著作,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4卷。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
《洗冤集录》共五卷五十三目,前有作者的自序。卷一包括条令、检复总说、疑难杂说等目。《条令》目下辑有宋代历年公布的条令二十九则,都是对检验官员规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其中,卷二至卷五分别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并对生前自缢与死后弃尸入水、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等作了清晰的区锋逗告别,至今仍在应用。
后世诸法医著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过巨大贡献,曾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指槐文字。
扩展资料:
《洗冤集录》的成书背景以及历史地位:
1、《洗冤集录》是古代验尸经验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医学专著,它比西方最早的法医学书籍《医生的报告》早了三百多年。《洗冤集录》的问世是世界科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因为它的出现标志着世界上又一个新的学科——法医学诞生了。
2、由于受时代条件的限制,《洗冤集录》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比如在自缢的人脚下挖土三尺会有火炭,就比较迷信缺乏实证。对血迹、精液、毛发的化验工作没有认识,滴血认亲、掘尸蒸骨的方式也不近科学。
3、其中记载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伞验伤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也都很合乎科学道理。
参考银明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