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逗亮段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1、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键瞎,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2、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1、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
五、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
互联网可以帮助很大一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一来减去了肢体走动的不便,二来也可以了解世界。
六、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
2017年4月28日,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2019年1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
1、立法上要平等
在制定法律法规各项政策时,避免对残疾人行使公民各项权利和自由产生不利影响,消除歧视,确保其获得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机会。
2、就业机会平等
大多数残疾人具有劳动能力,加以帮助可按现行的工作标准从事工作,保证其平等的参与就业,可增强其自主能力,而经济独立是获得其他平等机会的基础。
3、平等的享有环境
对一个人日常生活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是环境,残疾人应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物质环境。
4、教育和培训机会平等
残疾人有权与其他公民一样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建立专门的教育机构,保证他们平等的接受教和培训。
5、平等的履行义务
享有同等的权利,应承担同等的义务,国家社会为其创造条件,使其能够承担作为社会成员山誉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