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证件:
居住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向全市任一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港澳台通行证(一年多次“个人旅游”和一年多次“其他”签注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签注概述
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香港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限深圳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五种。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一年多次签注,持证人每周一至周日仅可前往香港1次,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条件
广东省户籍居民,持有合法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人员以及在广州、深圳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申请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二、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游签注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注意:首次及重仔唤唤新申请《往来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持广东省外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照片。
(二)交验有效念凯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三)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证》,链岁因通行证被盗、遗失及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除外。
(四)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采集或者核验指纹。
(五)在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成功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
(六)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七)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受理申请。
(三)后台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
(四)审批部门审批。
(五)上送制证。
(六)发证。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 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20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40元
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100元
自4月24日起开始
深圳市出入境管理部门
全面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
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电子通行证的有效期为5年;
年满16周岁的,电子通行证有效期从原来的5年延长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