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面的介绍中,您也许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不用这种动物的全名。像暴龙这个例子,虽然较多人知道它叫做霸王龙,我们则叫它做暴龙。我们有两个理由这样做。第一,对于某些系列中的动物而言,已有足够的证据来辨识其属别,但却无法辨别其属别中的种别。第二,这样可使名称较不会令人觉得混淆。虽然每个人都对霸王龙这个名称很熟悉,但赋予所有动物其全名是不恰当的。 [A]1902年Barnum Brown在蒙大拿州[美国]发现了第一具暴龙化石。暴龙有个大脑袋。暴龙的前肢短小,每只手有两个手指;后腿大而有力,每只脚有三个脚趾。每个手指和每个脚趾都带有爪子。暴龙有条又细又硬,带个尖的尾巴。它一共有60颗牙,每颗牙长9英寸,都很锋利。当有一颗牙掉了时,会有颗新牙长出来。暴龙走路时用两条腿,它能跑的很快,每小时的速度可达30英里。它的视觉和嗅觉都很好。暴龙的脑袋很大,它是只聪明的恐龙。它独自居住,有时也和另一只暴龙生活在一起。我们不清楚它们是否照顾自己的孩子。 暴龙可能是有纪录以来生活在地球上最大型食肉类恐龙之一。它是食肉类最晚的一支,它具有六十个锯齿状边缘的利牙,有些达18厘米长。它具有硕大的上下颚;仅仅头颅长达1.3米,它或许能够吃下一整个人——假若那时候周围真有人类存在的话。暴龙站起身高超过两层楼高,一口可以吞下一头牛,奇怪的是暴龙前脚非常矮小,和人手臂差不了多少,因此有些科学家认为暴龙无法捕食,只能吃死尸。暴龙庞然大物,整个身体好像是专为袭击其他恐龙而设计的;头长而窄,两颊肌肉发达,颈部短粗,身躯结实。后肢强健粗壮,尾巴不算太长,可以向后挺直以平衡身体,张开大口,有长约15厘米的利齿……只是前肢细小态枯得不成比例,而且只有两只较弱的手指。曾经有人认为暴龙是笨重迟缓的动物,但是最新的研究认为暴龙奔跑起来时速可达40公里以上,果真如此的话,恐怕没有什么猎物可逃过它的追橡漏杀了。 [C]化石记录几乎没有提供任何关于暴龙求偶的证据,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现今类似动物的行为去想像其求偶画面。暴龙是一种大型的肉食动物,它比任何它的猎物都来得大。因此,它可以单独撂倒它的猎物并且极可能过着独居的生活。(和其他暴龙一起活动是有缺点的,因为这样会减少猎物的数量。)我们在现今的大型肉食动物像是熊和猎豹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另一方面,尽管公恐龙四处流浪,寻找配偶,而母恐龙则有清楚的领域。 下一个问题是流浪的公恐龙如何吸引母恐龙呢?公暴龙用食物来追求母暴龙。在动物的求偶过程中,这些当作食物的礼物,或者可称为「爱情筹码」是很重要的。这有时候起因于当母帆如洞恐龙将要筑巢孵蛋的情形之下。她需要吃饱以维持最佳状态来产卵。公恐龙也可证明它对於获得食物很在行。在这个例子中有着一个附带的因素:母暴龙的体型比公暴龙大,所以公暴龙因为避免被母暴龙当作食物吃掉而乐于使母暴龙维持在吃饱和高兴的状态。 实际由公暴龙供应的食物是三角龙的尸体。由于三角龙是当时常见的食草性恐龙,人们总是乐于假设暴龙是以它们做为食物的。这要归功于一些聪明的研究,使得它不再是一个假设了。我们已经证实了三角龙是暴龙的食物。在蒙大拿州洛基山博物馆的葛瑞格-爱力克森博士在调查一只三角龙的髋骨时发现上面布满了齿痕。显然这些大型肉食动物是以三角龙为食物。为了找出是何种肉食动物,爱力克森博士将牙科用的油灰填入其中一个较深的咬痕之中,结果产生的模型显然与暴龙的牙齿相同。这结果更可显示它们实际的吃食方式,它们并不小心翼翼地将肉从骨头上剥下,而是用力地咬穿肉和骨头,然后将大肉块扯下。 在科学家的想象中,交配行为在尸体的周围持续了一会儿。(柯莫多巨蜥喜欢在食物周围交配。)但是最后母恐龙会凶猛地强迫公恐龙离开。个体之间的打斗是暴龙的一项明显特性。它们的头骨和骨骼更或多或少有可怕的伤口和咬痕。并且我们知道在许多的例子之中显示这并不是因它们的尸体在死后被翻搅所致。我们有关于愈合的证据(例如长出的新骨头),这些证据证明伤口是在动物还活着的时候造成的。 事实上,许多的这些伤害是位于头部的齿痕,这也显示出暴龙行为另外的关键元素。它们的头部是其主要武器。如果我们将暴龙的身体形状与其它的肉食性恐龙相比较,明显地我们将立刻发现,暴龙的手臂远比其他恐龙短、牙齿远比其他恐龙大、下颚更强状。因为暴龙的手臂是如此的短,当它们咬伤其它动物时,它们的手臂只能当做爪钩来使用。在古生物学界之中有一个争论是暴龙是否真的是一种积极的掠食者。著名的古生物学家杰克·荷姆对此抱持反对的态度,他认为暴龙只不过是一种吃食腐肉的动物而已。我们已经在这里看到许多提出的观点,暴龙的条件绝不只是一种吃食腐肉的动物而已,然而,像现在许多的肉食动物一样,它们有时也会吃吃腐肉。 像是熊、印度豹和美洲豹等的单独行动的肉食动物之中,都是母亲担任照顾幼子的工作。但是暴龙是否会照顾它们的幼龙呢?有证据显示出某些恐龙的确会照顾其后代,但是对于暴龙,我们只能做推测。现今和它们最接近的近亲是掠食性鸟类和鳄鱼,这些动物都会照顾后代到一定程度。不像哺乳类动物会照顾它们的幼仔一段长时间,恐龙们只照顾它们宝宝的初生时期。对于像是猫头鹰的掠食性鸟类,幼鸟之间有许多的竞争:手足之间会互相残杀或是父母会偏爱最强壮的幼鸟。我们则将这种行为延伸到暴龙身上。 1902年,美国一位恐龙化石采集家巴纳姆·布朗在美国蒙大拿州的黑尔溪发现了一具巨型的肉食性动物骨骼,当时他是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之后的两个夏天,他相继从坚硬的砂岩中挖掘骨架。由于骨头相当沉重,于是他制造了一种用马匹拖拉的专用雪橇,这才把骨头运到附近的公路。——他所发现的是第一具霸王龙的骨骸! 1910年,巴纳姆·布朗率领的考察队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境内的红鹿河峡谷开始了大规模的采集。他利用木制的大木筏,即河上划艇作为流动营地来寻找化石,并进行发掘。这种木筏也是运输化石的工具,因为用马车运输会损伤化石。布朗在那里找到了保护得极为完好的戟龙、盔龙和尖角龙等骨架化石和一些恐龙皮肤化石。 在纽约博物馆中,布朗的老板奥斯本迫不及待的把他命名为暴龙的动物公诸于世,在安装骨架的同时,布朗和奥斯本以模型重塑暴龙生前的风采,但是他们无法把重达两吨的骨头组合成他们心目中的形象——“灵巧如鸟的巨兽”,他们只好将他组合成直立而迟钝的模样,我们现在认为并不正确,其实这个错误维持了5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