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名单与评奖程序——诺贝尔基金会在1900年规定,从1901年起产地每年12月10日的诺贝尔逝世纪念日,作为永久隆重举行诺贝尔奖颁奖仪式的日子。诺贝尔奖候选人,须经有资格提名人用书面推荐,所谓有资格提名人分别为:
1、瑞典皇家科学院、瑞典卡罗琳医学院、瑞典文让薯学院等院士以及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委员;
2、前诺贝尔奖获得者;
3、哥本哈根大学、瑞典皇家工学院、瑞典文学院、瑞典卡罗琳医学院等高等院校的该科终身教授和任职教授,斯德哥尔摩大学等汪岩享有终身职位的该科教师坦陵者;
4、瑞典皇浓科学院等评将机构选定具有相当职称的人员;
5、瑞典皇家科学院等评诡机构特聘的科学家、教授、专家和知名人士。各诺贝尔委员会在每年9月前发出征求提名扒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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