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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朝科举制度

2023-12-06 01:26:57 编辑:zane 浏览量:594

简述清朝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雹猜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源樱型院检讨(原颂孝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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