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供应商: 关于《提价》函已收到。经我司认真研究,现就贵司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理解供应商在物价持续上涨基础上希望提价的苦衷,该要求确实存在一定大段的合理性;但由于行行业经营积累了很多问题,在此时推动调价,存在很大困难。 二、此次,来函又催促上调到1.8元/平米,升幅达到80%——100%,确实令我们感到非常突然,鉴于目前提价的时机并不成熟,我司实无力庆伏持续亏损经营,希望能给予折扣,相信可誉仿携以达到各方多赢的效果。 特此致函。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九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9.com/answer/331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