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业务员拜访您时,您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评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
(2)您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当您决定投保时,为确保自身权益,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3)在填写保单时,您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
(4)当您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您也可要求业务员带您到保险公司付款。
(5)投保一个月后,您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
收到保险单后,您应当场审核,如发现错漏之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
(6)投保后一定期限内,您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
(7)如您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以确保您能享有持续的服务。
(8)对于退保、减保可能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
(9)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斗衡镇您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
(10)您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扩展资料:
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拦缺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简单说来,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
(1)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空粗2)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3)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