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西,早至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一万多年),人们就已经萌生了“入土为安”的观念。直至今日,土葬依然是我国最常见的丧葬方式。然而,对于客死他乡的游子,“落叶归根”可能只是种奢望了。不过,在湖南湘西,传说有一种特殊的方法能实现这种奢望——这就是“赶尸”,一种传说中可以驱动尸体行走的法术。
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手执铜锣的活人,这个活人,当地人叫做“赶尸匠”。其实,说是“赶尸匠”不如说是“领尸匠”。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不打灯笼,,因为他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若两个以上,赶尸匠就用草绳将尸体一个一个串起来,每隔七、八尺远一个,黑夜行走时,尸体头上戴上一个高筒毯帽,额上压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三赶据有关文献记载,湘西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三不赶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