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三级岗位岗位说明书
一、岗位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身体条件;
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在四级岗位(含原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二级岗位条件之一者;
(2)国家级荣誉称号专业技术人才、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4)省级拔尖人才或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前三名的;
(6)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7)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直接竞聘条件
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业绩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可直接竞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
1、每学年系统担任两本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2、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本专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教学、学术带头作用,领导或参加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工作;
3、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进行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研究;
4、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5、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及省级教改课题;主持或者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编审教材,撰写学术著作;
6.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和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标准
1、自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并按课程标准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有奉献精神,业务能力强,能够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协调各学科关系。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4、重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聘期主持完成一项科研项目(课题)或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
6、能够以身作则做好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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