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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发票备注栏要求

2024-09-04 19:04:03 编辑:zane 浏览量:604

房屋租赁发票备注栏要求

销售或者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蚂旅、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胡物敬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裤慎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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