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总产值是工业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项指标,总产值指标出现错误将影响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率、工业产销率等综合指数计算的准确性,因此应重视产值的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一)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二)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而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1、用产品销售收入或生产成本代替工业总产值;
2、不遵循生产的原则(产品不是本企业生产的);
3、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制品差额漏统。
(一)工业生产的原则。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都应包括在内。
(二)最终产品的原则。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对外销售,那么也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也应包括在企业总产值内。
(三)工厂法的原则。工业总产值是按企业最终产品来计算的,所以不允许同一产品的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是允许企业之间的重复计算。
(一)用产品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等财务指标代替工业总产值。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人员对工业总产值的概念不清。
(二)将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计入总产值。
(三)对接全价或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不加以区分。
简单来说,工业总产值是能够反映一个企业在这段期间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水平的。相当于衡量一个企业发展好与否的标准。企业内部的生产结果不能叠加计算,但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可以。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的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