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仍旧是5个月
据了解,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曾一度将省城的供暖期间定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由往年的五个月缩短为四个半月。
然而,这一变动向社会公布后引起了省城市民广泛的讨论,许多中老年人对缩短供热期持反对意见,因为中老年人身体抵抗和适应能力相对较差。此外,医院管理层也认为三月中下旬气候仍不太稳定,此时停止供热可能会影响住院病人的康复。同时,相关部门还调出气象资料,显示近三年来太原市三月份下半个月的气温偏低(3月15日至月底昼夜平均气温为8.8℃,最高平均气温为15℃,最低平均气温为2.3℃)。
在综合市民、气象等各方的意见后,《条例》最终确定:该市居民生活供暖期间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供暖时间仍为五个月。
为什么铁路工伤职工不给涨工龄工资,劳动法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领导没时间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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