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是永乐家电的创始人,2006年,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2008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代理主席。2011年3月,陈晓离开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原高管陈晓于2011年离开国美,此后两家媒体发表了关于陈晓的采访报道,报道中,陈晓披露大量涉及国美的言论。国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将陈晓诉至朝阳区法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原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起诉称:2011年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对陈晓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采访报道。此外,《商界》杂志2011年6月刊也发表了对陈晓题为《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在上述两篇报道中,陈晓均披露了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歪曲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国美的声誉,并造成国美重大经济损失。
原告表示,上述报道刊登后,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大量转载和报道,原告在港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价在复盘后连续两天下跌,市值损失达30多亿港元。此外,原告持有的约1400家国美电器门店的日常经营也遭受重大影响。
两原告认为,陈晓的行为给原告的经营以及“国美电器”品牌的形象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直接导致其商品销售受到影响。两原告要求陈晓在《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界》上公开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