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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开学时间 高三、初三4月13日开学

2024-10-03 06:25:57 编辑:zane 浏览量:529

浙江公布开学时间 高三、初三4月13日开学

昨天,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全省 学校 的开学时间。

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其中, 高三 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视情开学,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

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学校开学前需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不得开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继续实施“健康码+测体温”等精密智控,统筹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首席记者 张娜 记者 胡鸿

师生 进校 园是否统一戴口罩 由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公共卫生专家、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介绍了疫情防控和教育开学复课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开学以后,如果发现学生有发烧的症状怎么办?有哪些措施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学生上课需要戴口罩吗?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答:师生健康安全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大事。为确保开学安全,浙江安排了4项措施。

在开学前,对即将 返校 的师生健康状况作了全面排摸,做到“一人一档”。

开学后,师生继续凭“健康码+测体温”受控入校,健康状况有异常的不得进校,对因病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追踪病因。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抱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主动真实地申报健康状况,故意瞒报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由卫健部门向每所学校派驻1名医护人员,担任驻校的健康指导员,指导学校快速精准识别、及时规范处置在校期间突然发热发烧的学生。

近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加快完成校园环境整治、消毒等开学准备工作,并由教育部门对照防疫标准核查验收,条件不具备的不允许开学。

上课戴口罩问题,原则是师生可参照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要求使用口罩。同时鉴于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形势不同、学校规模也各不相同,师生进入校园后是否需要统一佩戴口罩,具体由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浙江中考会作相应延期调整

问:前几天教育部公布高考推迟一个月,那么浙江中考时间将怎么调整?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答:教育部已经通知统一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浙江的中考也会作相应的延期调整。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初三年级的教学进度、学习节奏以及气候状况、基层需求和周边省份做法等情况,会同各设区市教育部门慎重研究后确定,并及早向社会公布。

问:浙江将用哪些举措来保障学校的开学复课?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答:接下来,浙江卫生健康系统将与教育系统密切配合,同向发力,以驻校助学健康指导服务为抓手,全力助推学校严格规范落实开学复课防疫措施。

具体来说,主要是选派两支队伍做好学校健康指导服务。一支是疾控应急小分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若干支疾控应急小分队,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应急处置,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巡回指导,深入排查重点制度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另一支是驻校健康指导员。根据学校地域分布和驻校医务人员力量配备等情况,合理调配医共体、医联体、社区医务人员,进驻校园协助开展学校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规范有序开学,重点指导学校做好健康监测、卫生消毒、健康教育、人员防护等,特别是指导对有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师生的健康管理以及规范处置流程,助推学校开学复课后各项防疫措施落实。

学生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

问:对复学的学生在日常防护方面有何建议?比如在上学途中和在校期间要注意些什么?

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答:首先,最重要的一条,学生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请假,及时就医,不应继续上学。学生家长或共同生活人员如有疫区旅行史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也要及时告知学校。

上学途中学生应尽量采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要留意周围人员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学生进校时要有序接受学校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前后间隔一定距离,如有咽痛等身体不适要主动告知。在校期间加强手卫生,佩戴口罩前、摘脱口罩前后、饭前便后、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等情况下要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要教会学生掌握七步洗手法。

对于从外地回来上学的学生,如要乘坐火车或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返校,要妥善保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学校每天上午、下午给师生测温2次

问:浙江省的学生群体规模不小,春季又是感冒多发的季节,在复学后教师学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该怎么办?

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答:学生返校前在家要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不应回校,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请假,报告病情等真实信息。

学校每天上午、下午给师生测温2次。师生每天进校时检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应与其他师生接触,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快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

在校期间,师生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校应第一时间将这些师生转移到学校临时隔离点,同时找到与这些师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叮嘱这些密切接触者戴上口罩,就地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如果是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需要由有关部门安排进行集中医学隔离。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疑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者,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再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须症状消失72小时后可返校)。

对于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级及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以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卫生专业机构的评估,确定全校其他班级学生的风险,确定是否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

杭州各级各类学校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提前一周通知

昨晚杭州市也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安排的公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高三、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以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

市属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修学院开学和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开展。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抓实抓细开学前后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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