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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工商局机构改革方案

2024-10-16 14:13:15 编辑:zane 浏览量:606

十八届四中全会工商局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省(市县)工商局《关于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精神,结合工商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统筹指挥和调度系统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工商局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产移交、档案移交、职能调整和纪律保障四个工作组,由工商局班子成员牵头任组长,抽调专门人员分别组织实施资产和档案移交、职能和管片调整、人事调动人员以及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各专门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要求,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操作、稳妥操作和友情操作,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档案不丢失,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及时接管工作资料、及时投身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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