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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2024-10-16 21:28:38 编辑:zane 浏览量:589

苏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苏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是哪个,怎么登录进入?下面是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苏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入口,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苏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入口》》》点击进入 苏州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工作的办理流程,提高办结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热情、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宗旨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基本要求,依托“***”便民热线等政府公共资源,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便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便民服务事项,切实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受理范围 作为“***”热线工作网络的二级平台和市便民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受理姑苏区、高新区所辖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和涉税业务办理咨询、纳税服务质量投诉、涉税违法行为举报等。

三、工作职责 便民服务工作由市局特服中心、监察室作为第一级办理部门,特服中心设立第一联系人,监察室设立第二联系人。日常业务由特服中心扎口负责,涉及干部廉政的举报问题,由监察室处理;涉及偷逃税举报问题,由稽查局处理;涉及其他问题,分别由各对应部门负责处理。市区各基层单位、市局相关处室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单的第二级办理部门,设立固定联系人落实承办工单,并负责将工单处理结果反馈至第一联系人。

(一)特服中心

1.通过“***”网上运行平台及时接收“***”便民服务热线转交的各类工单,并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回复工单中涉及的咨询、建议、意见、投诉和举报内容;

2.按月、季、年报送工作动态方面的相关稿件(月、季报送时间为期间结束后10日内,年度报送时间以便民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3.按月采编、更新、审核、报送最新税收政策和业务知识信息(时间要求同上);

4.参加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分析会、现场办公会和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5.对二级办理部门办理相关工作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定期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

(二)监察室

1.建立健全工单接收、办理、回复、归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2.负责处理涉及干部廉政的举报投诉问题;

3.定期召开便民服务工作会议,分析问题,提出对策,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4.对职责不清、存在疑难问题的工单及时进行统筹协调,分析原因,化解矛盾,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可能引发上访、激化矛盾的敏感情形、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5.负责对便民服务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三)其他单位

1.负责对口办理业务工单并提供最新税收政策、业务知识等资料,按时限反馈办理结果;

2.负责对重大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

3.负责对处办工作提出其它改进意见、建议。

四、办理流程 特服中心接到转交工单后,按所涉及诉求内容制作业务批办单→通过市局办公系统邮箱分发给二级办理部门→二级办理部门按照工单内容和时限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阅,通过邮箱反馈特服中心→特服中心通过平台回复工单。

五、办理要求

1.及时、高效。各单位接到工单后,应及时、快速处理。对于咨询、求助类工单,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并提供必要帮助;对于投诉类工单,在搞清事实后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2.完整、规范。填写“工单”反馈意见要完整、规范,答复应有针对性,依据理由充分,语言通俗易懂,表述客观清晰,并注意评估和防范舆情风险。

3.积极、主动。凡涉及税收便民服务工作内容的政策、业务知识、便民信息等,要积极、主动予以支持配合,并及时反馈特服中心,以便统一汇编、及时上报。

六、服务标准

(一)处理时限 咨询72小时,举报360小时,投诉360小时,建议168小时,求助168小时,其他72小时,拒绝时限48小时,跟踪时限1440小时(2个月)。

(二)指标设定

1.核心指标:“及时率”、“办结率”,“满意率”; 及时率=(交办量-超时接处量)/交办量*100%; 办结率=(交办量-待收量-已查阅量-处理中量)/交办量*100%; 满意率=(满意量+基本满意量)/(满意量+基本满意量+不满意量)*100%。

2.特定指标:“延时率” 延时率=延时监察点数量/交办量*100%。

3.参考指标:“办理量”。

(三)组织管理事项

1.成立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各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具体负责,同时将便民服务工作纳入市局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便民服务全程网上运行,并保持正常。

2.制定系统的便民服务工作制度,有相应的工作规定、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工作流程,并在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落实执行。

3.建立便民服务工作考核制度并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定期研究便民服务工作。

4.积极参加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例会、分析会、现场办公会等各类会议和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5.通过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及时向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有关服务方面的业务知识和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月均报送有效业务知识和信息达到5条以上的可加分)。

6.结合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便民服务中心报送工作动态方面的相关稿件(每多报送一篇或被便民服务中心网站或刊物采用或经便民服务中心向新闻媒体推荐被采用的均可加分)。

(四)工单承办事项

1.分工明确,运转协调,杜绝推诿扯皮,对承诺范围内便民服务工作指令接处畅通,填写“工单”反馈意见及时、完整、规范,并按照服务承诺要求及时完成“工单”指令的处办;根据“工单”指令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和跟踪回访工作。

(1)违规类监察点。超时类:超时2小时以内完成任务的,每件次扣0.1分;超过2小时完成任务的,每件次扣0.3分;超时2小时以上仍未完成任务的,每件次扣0.5分。推诿类:推诿扯皮的,每件扣2-3分。回复不实类:回复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每件每次扣1-2分。

(2)再交办。工单再交办,出现2次,每件扣0.5分;2次以上,每件扣1分。(再交办原因:疑似推诿、不符合办结标准、回复与诉求不对应、回复与回访不符等)

(3)答复解释。未按照“工单”指令向诉求人进行电话联系答复解释的,每件次扣1分。

(4)落实整改。对便民工作会议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或对中心督查督办件、专题协调件等办件未及时解决落实的,每件次扣2-3分;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的,每件次扣1-2分。

(5)全天候办理。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成员单位未按承诺时间接处“工单”的,每件次扣1-2分。

2.按照职责和服务承诺要求,对便民服务工作指令接处及时率高、办结率高、市民满意率高。

(1)及时签收率达到90%以上,每降低1%扣0.1分。

(2)及时办理率达到99%以上,否则,每降低1%扣2分(月平均工单交办量≥50件)。

(3)满意率达到95%以上,否则,每降低1%扣3分(月平均工单交办量>30件)。

(4)年累计办结率达到98%以上,否则每降低1%扣2分。

(5)职责范围内无法处理,每件次扣0.5分;年度“无法处理率”高于1%的,每增加1%扣1分。

(6)延时率高于20%的,每超过1%扣0.1分。

(7)办理时长超过一年尚未办结的,每件每次扣0.1分。

(8)加分情况:

①及时办理率达到100%且延时率低于15%的,加0.5分。

②不回访率低于1%且满意率达到99%以上的,加0.1分;达到100%的,加0.3分。

③工单交办量与同类部门平均交办量相比,超过100%的,加0.5分;超过200%的,加1分。

④工单平均办理时长与同类部门平均工单办理时长相比,缩短25%的,加0.5分;缩短50%的,加1分。

⑤自行回访率高于30%的,加0.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加0.1分。

3.批评曝光。被市级有关部门通报或书面批评的,每次扣4分;被各类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在便民服务工作指令涉及范围内,有责重复投诉每次扣1分。

(五)加分事项

1.对难点问题有重大突破或有效解决的,每一类加2-3分。

2.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每一项加1-2分。

3.在便民服务工作指令涉及范围内,为市民解决份外事情的,每件次加***分。

4.对一些职责交叉、职能不明或不在职责范围内,但主动承担,积极参与协调解决,或提供切实可行解决方案的,酌情加分。

5.主动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必要实地培训的,酌情加分。

6.向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工作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较好的,酌情加分。

7.解决问题后得到市民或各类新闻媒体表扬,或经便民服务中心认定为突出好人好事的,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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