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是马来语。在正式赛事中,藤球比赛分为3项,单组赛、双人赛和团体赛。
单组赛:每支球队上场3人,并有2名替补。
团体赛:每支球队每个regu3人,共3班,即9人,并有3名替补。
双人赛:每个regu2人,并有1名替补。
1.单组赛和团体赛:发球者或击球者将球投给接球者,接球者必须一只脚站在圈内,另一只脚将球踢出。即使球触网或落在场地内都可得分。如果得分,比赛将继续进行。在比赛中每方只有3名球员在场上,但可以随时增加1名替补。如果使用了1名替补,那么在比赛进程中将不得使用其它替补了。在团体赛中,比赛与单组赛程相同,但每支球队都有3个单组,总共可有12名队员参赛。每队的第一组将进行3局比赛,获胜的组为本队得1分。第二组之间的胜者仍可为本队得到1分。如果有一支球队在前两组比赛中都获胜,第三组之间的加赛就不需要再进行了。
2.双人赛:每队由两组选手进行比赛,每组2名运动员。其中一人是后卫,位置在后场,负责发球和接球,他可以在基线后的任何位置发球,被称为“德光”。另一名球员也被称为“候补德光”,负责运球,他和后卫也都可在各自的位置上接球。每得一分,运球的两名球员位置就相互轮换一次,直到有一方得分超过规定数字。在比赛进行中,每方只允许有有2名球员在场上,但随时可以有1名替补上场。在整场比赛中,对替补的使用没有限制。
3.得分系统:一方踢球过网,使对方经3次传递都无法回球过网,或迫使对方回球出界,就可得分。无论谁发球,任何一方只要该球获胜都可得分。只要有得分,就换发球。当发球一方或接发球一方出现失误,对手得分,并换发球。每场比赛进行2局。每局21分制,如果出现20比20的平局,一方要超过对方2分才可获胜,最高分值为25分。如果两个组各赢一局,那就需要加赛一局,称为“决胜局”,决胜局只有15分,当比分为14比14平,一方要超过对方2分才可获胜,最高分值为17分。
4.参加者:比赛在两个单组之间进行,每个单组由三名球员组成,分别是发球手和左右内卫。正式比赛设裁判长一人,主裁和副裁各一人以及司线员6人。
5.计分方法:在比赛中,无论发球方还是接发球方犯规或者违例,对方都将直接得分并得到发球权。一局比赛为21分,若20平时,须领先2分才能获胜,并且最高比分为25分。比赛分三局,若双方各胜一局,则进行第三局满分为15分的加分比赛,若14平时须领先对方2分才能获胜,且最高比分为17分。
6.处罚:比赛中设红黄牌,黄牌对违规的运动员进行警告,而红牌则直接将违规运动员罚出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