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外商代表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
需要指出的是,外国代表处不得进行直接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例如,它不能签订任何采购或销售合同,也不能接受服务收入,也不能开具发票或向国外汇款。但是,外国代表处可以开设银行账户并配备工作人员以实现业务联系。
公司总部可以与外国代表处的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同,但只能以公司总部的名义,不能以外国代表处的名义。因此,外商想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之前,首先要设立外商代表处,以试探中国市场的情况。
在中国设置代表处的优点
1、与WFOE或合资公司的运营费用相比,中国代表处的税务计算方法不同。RO的总收入征收10%的税。
2、中国的代表处也允许从事商业活动,如市场调查,与公司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宣传活动。
3、注册成立无需注册资本,这意味着大多数外国公司都可以使用;设立成本低(与外商独资企业相比),没有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无需缴纳资金。
4、申请居留许可是有帮助的。
5、会计师很容易处理会计和税务申报。
6、外国投资者如果想进入中国市场,可以很容易地在中国设立代表处,但如果没有首先在中国设立RO,则不允许这样做,因为中国可能会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投资法。因为中国加入WTO的承诺而自由自在。设立代表处意味着他们可以进入中国市场并获得联系资源并了解更多有关市场的信息
7、对于那些想投资中国大陆的外国投资者来说,首先要进行市场调查,然后决定是否进行长期投资,利用他们在中国的代表处作为进入中国市场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