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DIN是德国工业标准。DIN于1951年参加国拍锋际标准化组织。由DIN和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联合组成的德国电工委员会(DKE)代表德国参加国际电 工委员会。德国工业标准化协会也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国际标准惯例联合会(IFAN)的积极参与者。德国标准化学会(DIN)是德国最大的具有袭带晌广泛代表性的公益性标准化民间机构。成立于1917年。总部设在柏林。1917年5月18日,德国工程师协会(VDI)在柏林皇家制造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通用机械制造标准委员会,其任务是制定VDI规则。同年7月,标准委员会建议将各工业协会制定的标准与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合并行陵,通称为德国工业标准(DIN)。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