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官就是辅助主凯正官的副官。
至明清时,凡知府、知州、知县的副官,如通判、棚漏州同、县丞等,统称佐贰。其品级比主官略低,但并非纯粹属员性质。《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
国民党军队中的副官一般是指长官的有军衔的秘书。
不同级别的主官就会有不同级别的副官。而且还分类。一般都是主官的亲信。
陆海空军将官或其他高级指挥官的私人助理军官,是处理日常事务的机要秘书。
在现代,他们的军衔一般比较低,任务多半是社交性的。任国王或总统等国家元首的助手的陆海空军官,也叫副官,他们的军衔往往很高。
现代军队中一般也将副职军官称为副官,如副连长、副营长。
相关词语:主官
主官:指在领导集体中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的人员。正职领导一般负责全面工作。主官包括政治主官(党委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官(行政主要负责人,如政府主官)。
古代“主官”的“主体廉责”:
从历史上的监察制度来看,官员出了问题从来就不是其个人的事,而是要对他的主链孙烂官、任命他的官员甚至他的同僚追责,这对于今天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秦朝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记载,部属犯罪,主官知情而不检举处理,是为公然违法的行为;主官如若不知情,则是不胜任、不称职的表现;主官知情而不敢处罪,即为不公正。此皆大罪也 [6] 。
古代州县主官的选任:
古人常说,“郡县治,天下安”,寓意深刻。作为州、县主官的太守(郡守、知府、知州)、县令(县长、知县)执掌一方政务,其得人与否,直接关系一方治乱兴衰,地位尤为特殊。韩非子曾说,“宰相必起于州部”,言外之意,治理一个郡、县,相当于治理一个小国,若不能胜任,则亦难当宰辅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