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职业危害因素是造成职业病的原因。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修订,将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分为6类:
1、粉尘:包括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等。
2、化学因素纯猛:包括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3、物理因素:包括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局部振动、噪声危害等。
4、放射性因素:包括紫外线、放射性物质、红外线等。
5、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等。
6、其他因素:包括氧化锌、二异氰酸甲苯酯、嗜热性放线菌等。
危害产生的原因:
所有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伤亡事做明桥故、损害人身健康和物的损坏等)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散发的结果。
1、能量有害物质
能量、有害物质是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源,也是最根本的危险、危害因素。一般地说,系统具有的能量越大、存在的有害物质的数量越多,系统的潜在危险性和危害性也越大。
另一方面,只要进行生产活动,就需要相应的能量和物质(包括有害物质),因此所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是不能完全消除的。
2、失控
在生产中,人们通过工艺和工艺装备使能量、物质(包括有害物质)按人们的意愿在系统中流动、转换,进行生产;同时又必须约束和控制这些能量及有害物质,消除、减弱产生不良后果的条件,使之不能发生危险、危害后果。
如果槐厅发生失控:(没有控制、屏蔽措施或控制、屏蔽措施失效),就会发生能量、有害物质的意外释放和泄漏,从而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