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是因为日本要往太平洋土豆和废水造成的,本身就是错误的决定太平洋又不是他们家,日本自己的。他凭什么因为自己的错误,让全世界因为他而买单,并且这在国际公约法上也是不允许的。
那么日方的行动是否真的符合国际法?在严重核事故处理之后,日方决定将开创向海洋排放废水的先例。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日本应该了解该公约的相关条款。按照公约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不将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事件或活动造成的污染扩大到行耐漏使主权权利的地区以外。
但是,由于洋流大小和洄游鱼类等因素的影响,日本核废水的排海行为必然会产生跨境影响。日本还需雀亩友要承担通知和充分协商的国际义务,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监测、确保减少危险的预防措施和保证信息的透明度等,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核事故早期通报公约》《核安全公约》等,那么日本真的会承担这些义务嘛?说到就到,两手一拍不管了,真是不负责任到家了。
而国外有很多人认为日方的决定得到了美方的同意,美国的同意并不等于国际社会的同意,美国居然还感谢日方。美国那么要人权,又要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去哪里了?却不从维护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的角度,在处理待福岛核电站事故中的核废水处理问题时,是非不分,不讲原则,采取双重标准来对待日本核废水处理问题。
日核废水排放清单是否真正符合国际标准?
福岛核电站现有的处理过的含氚废水中仍然含有其他放射性核素。核废水中含有62种放射性核素。在这些废水中,有60项废水是严重超标的碘129,2017年度的核废水中也存在着锶90严重超标的问题,这就是日本净化过的核废水,既然已经处理过了可以喝了,日本人为什么不自己连接到自来水厂,自己消化了却要投放到海洋里,这种谎言自顷槐己都不会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