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2008年齐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判蚂16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岗位的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限齐河县常住户口或齐河生源; 3、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实施。(一)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2008年7月14日报名地点:齐河县人事局干部科(县府三楼西首)报考人员在齐河县人事局网站(http://www.qhxrsj.gov.cn)下载《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A4纸打印),并如实填写个扮蔽人报考信息。报名时提交《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业资质证书原件和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报到证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等资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公共科目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岗位,原则上按录用计划作相应核减。对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于个别紧缺专业,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报名时,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留存报考人员提交的原始证件的复印件,以作备查。公共科目考试结束,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严格审核被考察人的户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原始证件,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批准后,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一)公共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公共科目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方式。报考教师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等内容。报考卫生技术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报考公共管理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及相应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报考特殊岗位的可不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直接进入面试。每类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张榜和网上公示。(二)面试进入面试掘缺埋范围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否则按弃权处理。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70元。教育、卫生系统的面试以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主,县委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局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其他部门的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统一组织,特殊岗位的面试单独组织。全部考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张榜和网上公示。若总成绩相等,首先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五、考察和体检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工作参照《德州市2008年招考公务员和从基层考选选调生考察体检实施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部门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经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六、聘用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定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七、纪律和监督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咨询电话: 组织部 5321015 人事局 5337611 监督电话:监察局 5321685 具体招考部门与职务请登陆齐河人事人才网(http://www.qhxrsj.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