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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的挂靠费

2023-06-07 21:25:02 编辑:zane 浏览量:597

一级建造师的相关挂靠费如下:

(房建专业)1.7-2.5万年;(机电专业)1.8-3.1万年;(公路专业)2.9-3.8万年;(市政专业)3-4.3万年;(港航专业)5.4-6万年;(水利专业)3.3-5.5万年;(农业专业)3-4万年;(铁路专业)4-5万年;(通信专业)4-6万年;(民航专业)10-15万年。春闷

一级建造师的挂靠费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它代表着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

建筑业资质危险挂靠、工程层层转包,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秘密,如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使用无资质的劳务包工头、把劳务层层分包、拒签劳务合同等。

我国把建筑行业单位资质和个人资质捆绑,要求持证者须在有资质的单位注册才能执业。这不同于西方强调个人资质,由个人建立建扒迹弯筑师或建造师事务所,事州猛务所和客户之间用市场手段来约束。对个人资质进行约束,是未来建筑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方向。

挂靠人需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并需承担被挂靠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几个管理人员的工资。

一级建造师的挂靠费

一旦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挂靠人达成所谓合作协议,则被挂靠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总承包施工合同以及办理有关手续,但被挂靠企业基本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

往往象征性地派几个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定都约定被挂靠企业不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责任,且由挂靠人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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