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一般是5年内不得入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适用方模橡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中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握码绝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段姿、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驱逐出境属于资格刑的一种,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因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居留资格是为中国法律确认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及其他需要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对于不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缩短其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或者取消其在中国的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法院判处其驱逐出境,正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