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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确立什么政治制度?

2023-06-29 11:44:00 编辑:zane 浏览量:616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确立什么政治制度?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 (1875年2月25日通过) 第一条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连任。 第三条 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长。 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受外国的公使和大使。 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 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第六条 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 (1875年7月16日) 第八条 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 第九条 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国家安全案。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解读】1875年国民议会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法国共和政体正式确定下来。 法兰西第二帝国倾覆后,1873年国民议会迫于民意不得不推举代表30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但制宪工作进展极为缓慢,迟至1875年该会起草的有关草案,才得到国民议会的审议通过。共包括1875年2月24日通过的宪法第一部分“参议院组织法”;2月25日通过宪法的第二部分“公共权力组织法”;7月16日通过宪法的第三部分“公共权力关系法”。这三部分合起来就成为第三共和国的宪法。1876年3月,新的厅段议会产生,旧的国民议会宣告解散,第三共和国正式成立。 ①第三共和国的宪法建立了责任内阁制(即议会制)的政治制度。宪法规定,议会实行两院制,下议院称代表院,上议院称参议院。下议院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凡年满21岁具有完全公民权,曾进行选民登记的男性公民具有选举权。议员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全部改选。上议院实行间接选举,由各省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议会两院均具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但参议院的权力比代表院要大。一切法案须经两院一致通过,才能成立。财政法案虽必须先由代表院提出,但参议院具有完全的修改和否决的权力。对政府高级官员的弹劾案也是必须由代表院先提出,但参议院有审理该项弹劾案的权力。对政府提出质询和不信任案的权力,两院完全平等。除此以外,参议院具有一项特权,即参议院不能因内阁的请示由总统宣布解散,而代表院则可以被解散,对于代表院应否解散,参议院具有同意权。 ②依据宪法,总统由议会两院开联席会议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七年。表面看来,总统具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官吏、统帅军队、缔结条约、派遣使节、对外宣战、赦免罪犯、主持国务员会议、经上议院同意解散下议院以及召集议会和宣告议会休会、闭会等元首权力,但是总统的一切文令,须有内阁总理或内阁部长的副署,他们因副署而对议会负责,并不对总统负责,他们能否继续任职,以议会的信任为准,而不以总备者统的信任为准。总统的文令,何者他们愿意副署,何者不愿副署,他们有自由决定权;而未曾副署的文令,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由此可知法律上固然是总统的行为由国务员副署,其实则是国务员的行为由总统署名。资产阶级学者认为,英国君主是君临而不统治,而法国的总统是既不君临,又不统治,只不过执行国事上的行为和主持一些礼仪上的事务而已。 ③按宪法规定,内阁由内阁总理和国务员组成。通常先由总统遴选在议会两院获得多数支持的政党领袖担任总理,然后由总理遴选阁员组成内阁,内阁组成呈请总统任命时,总统必须完全接受,不能拒绝。总统遴选总理是受拘束的,没有多少自由决定之权,他不能违背议会多数的意志行事。至于总理组阁,是相当困难的,由于法国是多党制的国家,大选后,不会有任何一党在议会中居于绝对多数,因此,议会中的多数必须由几个政党联合构成,总理组阁时,为了要得到议会多数的支持,就必须遴选在议会中构成仿伏薯多数的政党成员组成联合内阁,绝不可能由总理所领导的自己的政党一党执政。 ④依据宪法,内阁是向议会两院负责的,不仅代表院可以倒阁,参议院也可以倒阁,在实践上,有多届内阁是由于参议院的不信任而去职的。由于参议院不能被解散,而解散代表院则须取得参议院同意,所以如果内阁和参议院冲突,则只有辞职之一途。在整个第三共和国期间内,只有1877年5月代表院被解散一次,但内阁由于议会不信任而下台的事件则是屡见不鲜的。从1870年至1934年的64年内,内阁改组了88次,平均奉命不满九个月,其中只有18个内阁维持满一年。第三共和国的宪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典式的文书,按照当时起草人的想法,这个宪法只是一个过渡的工具。但后来出乎意料,这个宪法的寿命比起先前那些经过细心研究,认真起草,希望永久长存的宪法要长得多,从1875年起,一直到1940年6月第三共和国倾覆才随之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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