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交房时要按照流程来进行的。在交房的过程之中,首先应该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在查验了以上文件之后,那么就要具体的对于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查。例如检查地面有没有开裂的情况,地面有没有渗漏的情况。此外购房者还应该对房屋的设备设施,例如供水供电供气等进行检查,还有对悄备于小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设施,例如绿化,道路进行检查,看是否达到了可以使用的标准。购房者经过验收认为已经达到了交房的标准,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那么可以和开发商签署房屋的验收交接单,领取钥匙等相关的交接物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一)明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各地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标准,制定本地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北方地区住宅分户热计量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上述相关证明资料。《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喊运绝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郑姿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