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2日电(记者肖思思 田建川)《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1日起实施,由于管理费用大幅降低至“首年500元,次年起每年300元”,广州市民们纷纷带着宠物犬到住所附近的登记点进行登记。 按照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龄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目前,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了第一批106个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市民可以根据选择就近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进行养犬登记申请。 根据新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管理费将上缴市级财政。在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的一家登记点记者见到,前来为宠物犬进行登记的市民络绎不绝。他们带来的宠物狗,有小巧的吉娃娃犬、蝴蝶犬、温顺的拉布拉多等犬种。 “我的狗已经做了4年的‘黑户’,现在登记上牌之后,终于敢带出来放心地遛了。漏姿”家住广州市越秀区的赵女士认为,“首年500元,次年起每年300元”的管理费用,相比返碧绝以往的确降了不少。 此前,广州市有关养狗的法规是由广州市人大颁布、1997年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按照该法规,限养区内养狗要一次性慧陪缴纳1万元注册费,另外每年交纳6000元年审费。而正是因为高收费的“门槛”,广州市2004年累计“上牌犬”仅600多只,2002年参加了年审的只有467只。 今起实施的新养犬条例还在“一户限养一犬”、限养危险犬只、保护市容等方面做出了相关强制性规定。 广州市民邓碧霞1日刚从越秀区德政北路的一家登记点里拿到了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广州市养犬登记证》和用来挂在宠物狗项圈部位的“养犬登记牌”。她对记者说,“拿到登记证,更要督促自己文明养狗,尤其是及时清理宠物粪便,避免给其他人造成烦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