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比如说你昨天生了对双胞胎,庆纯胡且誉拦属于难产的,你的产假天数就是裤培:产假98天+增加难产假15天+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128天。这没有什么案例可参考,政策是那样地明确,只要认得汉字的,都能同样理解。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无需参考,不执行,意味着违法。单位不予叠加,那是他们装傻。你可向上级机关反映,如果是企业单位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九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9.com/article/251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