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对于每一个会计人来说并不陌生,可以说是从事会计之根本。但是绝大多数会计人的基础并没有打好,每一个人都多少有一点好高骛远。
接下来给大家呈现一道《会计基础》课程里超级简单的会计分录题目,也许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但是却几乎没有几个人能够回答正确。
题猛旦目: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供应商乙公司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元,进项弊毁税额17元,尚未认证,货款未付。
也许,很多的朋友想都不想,认为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117
以上会计分录的错误有两处。
第一个错误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6年12月3日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明确规定,尚未认证的进项税应该记为“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7
第二个不够准确的是——“应付账款-乙公司”
准确的说,贷方可能有两个科目:“应付账款-乙公司”、“预付账款-乙公司”,到底是哪个?取决于此前的核算使用的是哪一个科目。
如果此前核算使用的是“应付账款-乙公司”,那么现在也使用“应付账款-乙公司”,如果此前核算使用的是“预付账款-乙公司”,那么现在也使用“预付账款-乙公司”,要保持一致性。
否则,如果针对同一个供应商,一部分金额在应付账款里核算,一部分金额在预付账款里核算,对账时还得看两个账簿余额,实在是有些麻烦,一个供应商也就罢了,但是有很多个供应商呢?那得是多么的痛苦。
因此,总结一下,该笔会租知备计分录准确的描述应该是:
(1)如果此前是在应付账款核算,那么: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117
(2)如果此前是在预付账款核算,那么: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7
贷:预付账款-乙公司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