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区别于公职人员)。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辅警依法办事,执行公安机关及所在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徇私,以理服人。
1、对一般纠纷或违规情况氏做戚可通过说明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2、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以急,可顺不可逆的原则,尽力劝导,耐歼陵心调解。
3、对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交由公安机关的民警处理,对于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
辅警光辉事迹
1、2013年8月14日,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组织专案组前往大理州侦办一起贩毒案件。15日11时,专案组在大理州公安局禁毒支队的配合下,在大理州下关市文华酒店门口胡信对毒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抓捕过程中,遭到毒犯抵抗,缉毒辅警罗建宇身负重伤。案件发生后,专案组民警迅速将罗建宇送往大理州医院进行抢救,但因罗建宇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2014年12月16日下午3时35分许,贺州八步区桂岭派出所的辅警黄家村和同事在下乡调解民事纠纷途中,面对拒捕的持枪嫌疑人,毫不退缩,英勇无畏,不幸被砂枪击中大腿受伤倒地。目前黄家村正在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闻讯赶来的市民和民警“接力”献血搭救。
3、2014年12月2日下午15时许,番禺辅警高铀效在追赶嫌疑人途中不幸被刺牺牲,经过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集体审议,拟确认番禺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请的高铀效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从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3日进行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