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个人认为,发停工令应该是总监,主管部门有要求,业主方有要求,都应该通过总监来下达,不然就把监理公司架粗弯空了,本人觉得监理公司应该是行使这方面权力的人,其他人有要求,但是执行还要靠监理,所以应该由总监岩漏闷来发,这样不论管理搜喊还是执行方面,都要现实得多,有利得多和可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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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个人认为,发停工令应该是总监,主管部门有要求,业主方有要求,都应该通过总监来下达,不然就把监理公司架粗弯空了,本人觉得监理公司应该是行使这方面权力的人,其他人有要求,但是执行还要靠监理,所以应该由总监岩漏闷来发,这样不论管理搜喊还是执行方面,都要现实得多,有利得多和可行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