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联中心详情如下:1、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企联分别成立于1981年和1989年,是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为主体,由全省、行业和地方有岩乎关企业团体以及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受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实行两会合一、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现有团体会员370 家;2、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指导下,本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消盯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将实践性、学术性、社会性、服务性融为一体,积极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交流合作、管理咨询、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培养一批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而不懈努力;3、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批准,省企联承担雇主组织代表的职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并在由省人力资源和粗桥悉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联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中积极工作,开展涉及劳动关系的调研、指导、协调、咨询和培训等工作,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