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问九>百科知识>躲猫猫事件

躲猫猫事件

2023-10-03 07:18:16 编辑:zane 浏览量:605

躲猫猫事件

曾有网友发出疑问“躲猫猫”会不会又是“周老虎”?现在看来,“躲猫猫”已经开始有别于“周老虎”。昨日,云南征集网民调查“躲猫猫”事件真相。组成了“躲猫猫”消中弊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增加了网友名额。这是一个别开生面的创举,它第一次由官方向网民发出正式邀请参与公共事件的调查,无论对于网络历史还是公共空间,都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尝试,更是丰拿族富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新的路径。而真正考验调查委员会和这场别开生面的创举的将是——“成分”复杂的委员会如何协调?如何调查真相?网民代表能否真正履行职责,能否得到广大网民认可?昨日,8名网友及市民代表承载着各界的期望,准时驱车前往晋宁县看守所,等待他们的会是怎样的一个真相……  8∶30 碰头 调查组车上召开首次会议  “边民”看上去信心满满,作为调查组副主任的他希望他的每一个提问都能代表广大网民的意愿,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能找到真相。这一点“风之末端”也这样认为,但是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开放更多的信息源,以便更接近事情的真相。  昨日早上晴空朗朗,8时30分,8名网友各界代表与媒体、检察机关、政法委的代表20多人乘坐云南省委的车赶赴晋宁县。在车上,8名代表召开了第一次调查组的会议,并确定了调查事项和议程。  “我们当中有的人是第一次见面,大家都有着自己的意见,我们就是要通过民主的商议,然后确定下我们的调查议程,还要准备一些关键性提问!”上车之前,作为调查组主任的风之末端一直在强调,整个活动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在遵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尽量接近事实真相。  调查组年龄最大的是47岁的边民,最小的是21岁的学生李宁。场面似乎并不好控制,“我觉得培竖一定要调看监控录像。他们说有人玩‘躲猫猫’,那么我就想知道,躲猫猫是不是经常可以在看守所玩的,如果经常有人玩,那么监控录像一定能够说明。”“我想知道家属前后两次去看李荞明,家属所说的一万元,死者身前有没有收到。”“现场到底有没有能够致一个健康的人,在瞬间重度颅脑损伤的条件。”……风之末端正在统计调查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网民能石匠则自顾自的发着短信,他正在向某网站直播调查组情况;而网民杨之辉和局部都一边说出自己想知道的问题,一边兴奋的拍照记录车上每一个人的表情。  8∶40 讨论 “大胆设想‘内幕’是网友权利”  车准备转入晋宁县城所在地昆阳镇了,车上的争论仍然没有停止。“根据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们设置几个调查事项,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首先我们不是法官,更不能情绪激动,不偏袒任何一方,站在一个公正、公平的角度来调查此事。”风之末端说。  在车上,调查组提出这次调查的议题是:制定调查程序,明确调查纪律。  组长“风之末端”建议,调查组向警方提出4个要求:第一、到看守所查看事发现场;第二、查看监控录像资料;第三、与“躲猫猫”事件涉及到的同仓疑犯及看押民警面对面;第四、查看有关值班记录、抢救记录等文书材料。“风之末端”本名为赵立,就职于云南电视网。  副组长由董如彬担任,网名为“边民”。他鼓励其他成员大胆设想其中的内幕,并认为这是网友的权利,但另一方面,他又提醒其他成员,“此次调查不是逛大街、逛超市,要遵守看守所的纪律”,也不要事先设定“我们这群人一定可以破案”。一名成员对董如彬表示支持说:“调查组决不搞‘刑讯逼供’”,众人大笑。  最后,“边民”在车辆即将到达晋宁县公安局之前确定下调查事项。“首先就是听取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介绍,然后向相关人员提出问题。然后到达看守所看事发现场,询问当事人,并提取关于死者和几个当事人的相关记录,其中包括死者李荞明的病历和其他文字材料。争取看到并记录下事发当时音响材料。”  9∶10 警方 不是“躲猫猫”是“瞎子摸鱼”  上午9点10分左右,着装整齐的民警站在公安局门前等待调查组的到来,会议室内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长达琪明和相关部门领导已经到场,等待调查组的询问。  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首先介绍了“躲猫猫”事件发生的经过:经依法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17时50许,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和普某、李某、余某等6人趁民警巡视后,在第九号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瞎子摸鱼”游戏。6人以黑白手的方式,决定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摸其余5人。  在游戏过程中,普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用脚踢在李荞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蒙住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铁门框上受伤。  整个事件,在猝不及防的短时间内发生,造成李荞明受伤不治身亡的严重后果。  随后,闫国栋专门对“躲猫猫”一词的来源作出解释。他说,“躲猫猫”一词来源于当事人的口供。而5个当事人对这个游戏的表述方式都不一致。有人说是“躲猫猫”、有人说是“瞎子摸象”,还有人说是“瞎子摸鱼”,但警方的调查显示,李荞明就是在游戏中被同监室的普某踢打后撞到铁门框致死的。  在警方电子屏幕上显示,李荞明被关押的晋宁县看守所9号监房有两间房,里间是容纳了11个嫌疑人的卧房,稍小的外间是活动室(俗称放风间),有柜子、洗漱池和蹲便器,而6名参与“瞎子摸鱼”的当事人就是在活动室见证了李荞明的死亡。  ■四问“躲猫猫”  问题尖刚 场面一度陷尴尬  警方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并没有完全解答网民对事件的疑问。调查组成员在2个多小时的案情通报会上,提问不断。由于问题尖锐,场面一度陷入尴尬。  李父的1万元死者有没有收到?  网民风之末端:媒体报道说,李荞明的父母与其同案犯家属曾两次到看守所,为什么另外一名同案犯家属见到了人,而李荞明的父母没有见到人?这种区别对待居于何种考虑?  公安局闫国栋副局长:这是一个法律常识,看守所关押的是那些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在未判决之前看守所内除了持有手续的委托律师可以和侦办人员进入以外,是不允许探视的。所以他的父母并没有看到李荞明。  风之末端:报道中李荞明的父亲说,他想拿一万元到看守所,这一万元死者李荞明生前有没有收到?  公安局闫国栋副局长:每一笔进入看守所的钱都会有记录,有严格的程序。家属送钱给某个嫌疑人,必须经过看守确认后,到监房找当事人签字,然后再回到家属在的地方,请家属签字。如果有这笔钱肯定会有记录。  看守所过去发生过类似事件吗?  网民吉布:在这个看守所过去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吗?或者说嫌疑人之间互相殴打的事件?  闫国栋:从来没有发生过,没有!尸体处理过程程序是否存在问题?  媒体代表王雷:最近有没有要求家属处理尸体?  副局长闫国栋:我们已经向家属发了尸体处理通知书。  王雷:这个通知是不是带有强制性?  副局长:依据民政部门相关规定,在医院死去的病人尸体必须火化。  王雷:尸体火化后,家属提出质疑该怎么办?  副局长:这个问题请检察院韩副检察长回答。  韩红兵副检察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尸体要等待尸检结果出来后,家属无异议后才能处理。  王雷: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处理过程程序中存在瑕疵?  韩红兵:不会,因为实际上,家属并不会火化尸体。  “躲猫猫”是娱乐性游戏?  网友鼻涕虫:“躲猫猫”到底是娱乐性游戏还是施虐性游戏?  警方:“躲猫猫”一词来自当事人口供。案发现场的几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说法自然也不会一样。有人叫这个是“盲人摸象”、有人叫“瞎子摸鱼”,有人叫“躲猫猫”。  提问一直持续到12点左右,问题仍在不断提出。  调查“障碍”不幸出现  调查组无权调录像见证人  中午12点30分,在结束通报会后,调查组成员按规定进入看守所进行调查。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只能守候在看守所门前等待。  后来调查中遇到的障碍被不幸言中。在“调取监控录像”及“会见同案证人”两个问题上,警方均以涉及侦查秘密及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为由,拒绝了调查组的要求。  个别调查组成员后来抱怨说,“我们遭遇了‘二十二条军规’,完全不是警方对手”。另有成员则表示:“既然国家法律有禁止性规定,调查组成员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们看到了案发现场,看到了死者李荞明和嫌疑人普某在看守所的表现记录,但没有看到监控录像。”看守所调查结束后,由调查组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网民“边民”说,调查组将会在随后发布调查结果。“我们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一定会客观真实的呈现给大家。”  但是调查组成员不愿透露过多信息。“我们现在还需要开一个会,统一一下大家的看法,然后通过一个公告将 我们的调查过程告诉大家。”风之末端与其他调查组成员在简短的新闻发布会后离开晋宁,回到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开会,商议最终调查报告。  ■网友  长风一歌: 这是一个巨大进步,是对执法领域向民主监督迈出的一大步,网民应该有理性的给予大力支持!先不要预设立场怀疑一切,什么是专业人士?除了公检法和法医律师等其他普通百姓都不专业,如果都是这些专业人士参加大众可能更不满意。  选中的网友重要的是客观公正,有责任感,只要参与整个调查过程就能发现事实真相,期待调查组尽快向社会发布事实真相。  新浪网友 mjydragon: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是不错,但由网民去查案,不知是基于哪个法律的授权?  tom19000 :不管怎么说,此举是一大进步!少说些风凉话,多些务实!  新浪网友(广西贵港):这是法治的倒退,是不是搞定网友就是搞定网络就是搞定民意了?法治的监督应是建立在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上。  新浪网友(北京):让公安部、检察院等联合入驻调查,让网民和社会人士全程监督,相信更为有效。单纯网民和社会人士,获取证据的技术手段不够。  ■媒体激辩  网络“雷词”更新快别让真相“躲猫猫”  “躲猫猫”“打酱油”“俯卧撑”之类“雷词”流行,是一种无奈的揶揄,是一种“灰色幽默”。人们更希望此类“雷词”不再来,正如人们更希望制度本身的纠偏能带来某些地方的某些部门公信力的重建一样。让我们看看全国媒体近期对此事件的评述。  《中国青年报》的文章直截了当:“躲猫猫”走红网络,缘于公众知情权受阻。  《燕赵都市报》从两个角度作了分析:一方面,公众“物质利益诉求与政治诉求和权利诉求相交织的态势”已经被激活,而一些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却常常是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甚至是不真实;另一方面,公众“利益表达的渠道还是太狭窄,合法的社会质疑机制也太少”,于是被激活的表达诉求只能涌入一个狭窄的通道,以类似于“躲猫猫”一样的流行语来表达质疑。这种“调侃”透着无奈与凝重。语言是鲜活的,语义中却隐含了“哀莫大于心死”的意味。  《成都晚报》的文章总结了这种“雷人”词语的出现所需要的条件:首先,这个事件肯定是疑点重重,证据不足;其次,把这个流行语置于具体事件中,肯定是严重违背了起码的常识。  《新快报》的文章指出,这一系列被网友“造”出来的新词,所体现出的是公众对权力诚信的拷问。如果某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再及时和透明一些,如果人们的意见表达机制能够再畅通些,那么像“做俯卧撑”“正龙拍虎”这种流行词可能就会少一些甚至不会出现。  《重庆时报》载文说,“躲猫猫”一词表明,人们对当地警方公布的青年受伤原因极度不信任,“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在这起案件中显然已经沦陷。  《西安晚报》的文章指出,当下不少部门仍然没有做到最大限度地公开透明,比如回应舆论质疑时,含混不清;披露细节时,过于疏漏,甚至难以自圆其说。  《成都晚报》的文章说得很到位:网友的关注终归是暂时和偶然的,不是出于制度本身的纠偏,充其量只能在个案中发挥作用,不具普遍意义,也行之不远。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调查结果不审阅 不干预”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早早的离开省委,他今天要请朋友吃饭,而调查组成员仍在宣传部办公室为调查结果而争论。“我不用审稿,他们调查的结果是他们看到的,听到的。”伍皓说,宣传部不会干预调查结果。在一家餐厅,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名记者对伍皓进行了专访。  调查委员会可以自己发布结论  云信:调查组的消息已经在网络上传开,你是否已经看到网民上的评价?如果看到,网民的反映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伍部长:上午调查团刚抵达的时候,我看了这个消息。在这之前我们就和公安,检察院做了一些协调,我很关心他们调查团是否能够顺利的进入,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当得知他们进去了,我就比较放心了。  从宣传部的角度来说,我们这次就是为网民认知真相来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所以我们不介入调查委员会、不干预调查,包括请检察院、公安也是应网民的要求,我们希望他们通过实地,通过看到、观察到的,来发布结果。只要是调查委员会每一个人认可、签字他们共同的这个调查报告,那就由调查委员会自己去发布,我们不做任何的干预。  云信:您是新闻出生,可以理解新闻规律,但这一次对于其他部门,您怎样去说服他们接受调查?  伍部长:在协调会上是有一些担忧,但很快我们就达成了共识。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今年的两会,我们打造“阳光政府”,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四项制度来打造“阳光政府”,所以“阳光政府”的理念已经深入了各个部门,因此,可以说为这次行动(组织网民调查团)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同时,这也是我们打造“阳光政府”的一个具体行动。  另一方面,这些部门都知道我是新闻方面舆论应对的专家,所以大家也还是比较信任我,对于我提出的这个方案大家也表示了支持和同意。我们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网民调查结果不能完全取代部门结论  云信:您是否考虑过这个调查的局限性?这些人来自民间,没有更多的资源,更多专业能力进行调查。  伍部长:我们之所以组成这个网民调查团,是为了尊重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宣传部的责任就是把事件的真相尽量及时的、完整的、真实的呈现在公众面前。网民调查团,他们代表的是亿万网民,他们是网民的眼睛、耳朵,要通过实地去看,去认知和理解这个事件的真相。但是他们也不能完全去取代专业部门的法律结论,毕竟他们不是专业的,不能说把他们的调查就拿来作为法定结论。  云信:如果网民调查停留在相对表面的情况下,你不担心事情会从相反的方向发展吗?  伍部长:我们对政法机关的要求就是没有必要隐藏真相,我们不怕网友的质疑,有了网友的质疑,才能改进工作,我们要把网络的舆论,作为监督政府的工具。但我们也无法排出一些可能性,我们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来活动,不可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我们尊重差异性,提倡多元化,没有想要把大家统一起来的意图,这次行动,非常完美的体现了网民的权利,让他们的权利得到了很好的行使,而且政府部门也在网民的监督中获益良多,网民会让这种形势常态化,目前为止已有1000多人,我们会建立一个数据库,静候有什么公众事件,我们都会为大家陆续创造参与条件,来满足公众。  因为是“舆论事件”所以需要网民参与  云信:此次调查由宣传部来发起,遭到网民的质疑。他们认为宣传部不是司法监督机构,更不是人大,没有权利组建调查组。  伍部长:我们是为了满足网民的知情权来组建这次行动,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调查机构直接去处理这个案件,从宣传部门的角度,我们也不是去处理这个案件,如果是一个单纯的案件,那么我们也不会去介入。但这是一个公共舆论事件,而且网民对事件真相渴求,所以我们要满足公众。  以我的理解,还原真相,呈现真相,是我所希望的效果。组建这个网民调查团,绝对不是一次作秀。  云信:在发布征集公告之前,有没有想过这样做存在风险?  伍部长:有一定的风险,如果看守所确实说隐瞒了什么重大的隐情,那么可能会爆出丑态,但是真相永远是真相,新闻媒体和网民要的就是真相,只要是真相,我们不怕揭丑。  宣传部并不是要把媒体管死,在保证正确舆论的前提下,我们要让媒体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支持媒体舆论监督的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更加科学的监督,更加准确的监督。  “我们不愿做第二个周老虎”  当网友调查组顺利进入看守所的消息在网络上跳出时,电脑屏幕前的伍皓松了一口气。他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此次网友调查活动的幕后推手。  这应该是伍皓两个月前走马上任后,第一个令人吃惊的决策。此前他的身份是新华社云南分社记者。  新任副部长的这个创意让习惯了传统套路的政府官员感觉跟不上思路。按照陈规旧律,当网络上风起云涌时,一般地方宣传部门会选择拖、堵、删的老方法来平息事件。  “但是我们不愿意做第二个周老虎。”昨天傍晚,伍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过往经验已经表明,网民的质疑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退,质疑声反而会一浪高过一浪。  执着坚持赢得警方支持  在赢得网友信任之前,伍皓首先要赢得同僚的支持。2月19日,他主持召开了一个协调会。与会人士分别来自:云南省、昆明市两级公安宣传处,以及省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相关处室的代表。  伍皓声称协调会很快达成了共识,但知情人士透露说,警方代表的态度有些抵触,并在会上提出了不同意见。公安机关认为,政府发布的消息必然在传播过程中被网友曲解,如果再次高调处理“躲猫猫”事件,新一轮传播的结果,很可能是雪上加霜。  伍皓的回应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政治概念。那是不久前,云南省长秦光荣在两会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说,2009年云南要全力打造“阳光政府”。  但伍皓对政府官员的动员绝不止于“外交辞令”。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龚飞在前日接受本报采访时曾回忆说:“整个上午我们都在说服各部门配合媒体采访。我们过去对新闻规律不够尊重,对新媒体的认识不足,导致了这次舆论事件的发生。省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这次调查的目的就是要告诉大家,在这次事件中,没有什么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两个“盟友”的表态,让伍皓最终赢得了这场争论。他们分别是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田欣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孟苏铁。两位常委对网友调查团持开明态度。  选人标准仍受质疑  当天下午,伍皓的决策得以执行。省委宣传部在网络发布公告,征集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真相。这一消息带给网络的震荡不亚于“躲猫猫”事件本身。  一位从外省记者说他看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假新闻”。他在网络上查询省委宣传部对外公布的所有电话,随后又以网友身份致电宣传部要求报名。当龚飞在电话那头核实这名记者的身份时,“我心里还想,这哥们儿装的真像!”这名记者事后回忆说。  不过伍皓表示,网友参与的热情大大超出了自己的想象。网友名额也从最初的4名增加到8名。  当晚,通过QQ和电话报名的网友就超过了500名。直至昨日早晨,当新闻出版处副处长龚飞返回宣传部收拾物品准备带领调查团出发时,仍有电话打进他的办公室要求报名参加。  最终,调查委员会确定为15人。其中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和昆明市公安局代表4人,云南信息报等媒体代表3人。网络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8人。记者注意到,后面8名代表中,有5人是云南当地媒体从业人员或有媒体工作背景。  一位具有“网民”和“记者”双重身份的调查组成员揣测说:宣传部希望网友调查能够尽可能得到正面传播,自己的媒体身份有助于实现这一目的。  对此龚飞则表示,鉴于“躲猫猫”是一个网络事件,因此在挑选成员时对网友有所倾斜。他引述伍皓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话说:“对网络的舆论,要用网络的办法来解决”。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九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9.com/article/305172.html
热门文章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