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改制。
一、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
二、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只局限于一个集体的经济内部,而不能扩展到全社会,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同全民所有制经济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三、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丛纤散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渗氏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9、企业按竖橡照地方政府或者原主管部门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10、企业组织研制的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改制后,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