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到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项目要求
(一)国防专利代理服务方向。
1.获得国防专利代理资质。建立国防专利代理要求的保密软硬件环境,申请获得国防专利代理资质。
2.培养国防专利代理专业人才。根据国防专利代理要求,引进或培养国防专利代理专业人才队伍。
3.开展国防专利代理服务。按照国防专利代理要求,开展国防专利申请代理业务开展。
(二)知识产权军民融合服务方向。
1.开展国防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利用知识产权检索服务系统,建设解密和脱密国防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有条件的机构,设立装备采购信息涉密查询点,开展国防专利涉密信息分类检索服务。向重点产业、有技术需求的企业,提供解密和脱密国防专利信息推送服务。
2.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转化运用服务。筛选我省军民融合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对接活动,有条件的可联合建设知识产权军转民、民参军特色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转化运用。
3.开展国防知识产权军地联合维权服务。利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优势,探索研究知识产权军地联合维权模式,提出广东省国防专利纠纷及国防领域普通专利纠纷维权工作模式。配合开展国防专利纠纷调查取证工作。
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国防专利代理服务方向: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发明专利授权代理量在500件以上,信誉良好,具有开展国防专利代理服务基础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知识产权军民融合服务方向:
(三)项目要求
1.国防专利代理服务方向: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并提出定量化目标。
2.知识产权军民融合服务方向:
申报机构选择1项或1项以上项目任务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机构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并提出定量化目标。申报流程申报->审核推荐->项目评审
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