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流程一般为: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大学去当兵流程1、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组织实施,并在校园网、广播台等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2、组织报名。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3、资格审核。各学院按征兵要求对应征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合格名单上报校征兵办。4、身体检查。校征兵办在初审名单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分初检和复检两次)5、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学生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共同进行政审。6、名单公示。按当年入伍指标,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排名公布。7、收取应征入伍学生的身份证。由各学院收取后交校征兵办。备注:学生入伍后,一些善后工作:1、家长到学校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通知书》。2、学校办理注销应征入伍学生的户口、身份证手续。3、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家属的《优抚证》。4、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清退手续。由各学院到财务处办理后发给家长。5、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手续。由各学院到教务处办理。6、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让运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7、退伍学生持相关证件在指定民政机关领取优抚金。8、退伍学生持恢复学籍凭证在财务处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特别奖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槐穗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兵役工作有关部铅滑卜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役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第十三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规定予以褒奖。组织和个人在兵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