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造成更大的危害。2010年7月22日晚10时许,黎芳芳驾驶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连续冲向在小广场上乘凉的农民首陪工,导致3人轻伤,2人重伤,拍消并没有造成死亡,所以只判了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袭芹知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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