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孩打工的餐厅不需要为此负责。关于工伤认定仔袭,我国《工伤保险》里是有非常具体详细的规定,河北廊坊的这名男孩只是说在下班途中身亡,并没有说明原因,那么这是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也就是说他打工的餐厅不一定有责任,这是需要当地人社局来具体裁定的,如果家属对人社局的的认定不认可,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
工亡顾名思义就是因公死亡,属于工伤范畴,需要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也就是说在认定工亡后,可以享受工亡待遇。
1、河北廊坊男孩在下班途中死亡
这名男孩姓张,今年15岁,在小张4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5岁时妈妈再婚,母子两个和继父生活在一起,中学毕业以后就到一家餐厅打工,工作不到一年,有一天下班回家,在途中去了妈妈经营的小吃铺吃了晚饭,然后又去买了点东西,当时已经是凌晨2点多了,在回家的路上被醉酒驾驶的王某撞倒,王某逃逸,小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赶到现场,经过事故认定判王某全责。小张的妈妈认为餐厅的老板也有责任,但是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驳回了他们的申请。认为小张的死亡和餐敬弊厅无关,要求赔偿是没有依据的。
2、餐厅存在非法用工,应该给予赔偿
这起事故首先是交通意外,已经由交警认定,是对方全责,加上醉驾逃逸,那么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小张家人,以及后亮戚族续的处罚都有公安机关处理,而小张的妈妈认为小张在餐厅工作,那么在上下班的途中出意外,餐厅也有责任,这个说法就有点不妥,在法律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那么小张的行走路线就属于不合理路线,而且时间也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那么这一点就无法判定是工伤,也就是说和餐厅没有关系。
小张的妈妈认为餐厅存在非法用工问题,要求一次性赔偿1171530元,这一点法院认为餐厅确实是存在了非法用工行为,但是和小张的死亡没有关系,所以判罚餐厅2万元给小张的妈妈,虽然小张的妈妈觉得餐厅还是有责任,再次提出了上诉,但是由于证据不足维持了原判。
3、意外死亡,谁的责任更大
这起事故是很简单的一起民事诉讼,但是在事故结束不由让人沉思,餐厅非法雇佣童工,属于违反劳动管理法,一般来说也就是处罚一下老板,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醉驾逃逸的罪行就比较严重,肯定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要赔偿受害人家属,但是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我觉得小张的妈妈也有很大责任,首先未满16岁就让小张去打工,难道不担心他的安全吗?其次是小张在妈妈的小吃铺吃完饭,离开妈妈自己购物,深夜独自回家,作为母亲应该预见其危害性,却没制止,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保护未成年人是家长的责任,作为家长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来学习生活,而不是未成年就外出打工,虽然这起事故最主要的责任人应该是醉驾司机,但是作为家长责任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