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宁是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2011年4月1日,重庆警方历时500天,王婉宁被引渡回国,押解回渝。 中文名: 王婉宁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重庆市渝中区 重要事件: 拐骗、强迫妇女卖淫案主犯 2009年6月,重庆警方展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迅速锁定重庆“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二审死刑)为首的行首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二千余妇女卖淫。在警方的收网行动中,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涉案主犯和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首犯之一的王婉宁闻风潜逃国外,先后躲藏到奥地利、菲律宾等国。王婉宁出逃后,重庆警方主要负责人多次批示,要求专案组全力以赴,务必将其缉捕归案。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等人,利用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 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建立起了“小姐集中营”,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不准被害妇女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定期进行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的“应急训练”,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每天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经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便会遭受当众毒打,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好几天。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红(化名)被强迫卖淫,从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该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断绝陈红与外界的一切联系。陈红直至2009年9月28日才被公安机关解救。 受害妇女蔡秀莉(化名)被强迫卖淫并被残害致死,该团伙竟然私自将其火化。 2009年6月,重庆警方展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迅速锁定重庆“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警方的收网行动中,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涉案主犯和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首犯之一的王婉宁闻风潜逃国外,先后躲藏到奥地利、菲律宾等国。 2009年11月17日,国李庆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请求,向全球发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并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当时逃到奥地利的王婉宁。 2010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罪,判处王紫绮死刑。[1] 编辑本段罪犯归案 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了“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并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逃在奥地利的王婉宁。 重庆警方境外缉捕工作没有放松, 2011年2月28日,通过缜密侦查,警方掌握了王婉宁已逃到菲律宾的重大线索。由公安部刑侦局、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专员、重庆专案组6名民警组成的境外追逃小组迅即飞赴菲律宾开展追捕工作。 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驻菲律宾警务联络官、菲律宾移民局及菲律宾国际刑警组织工作处和菲律宾司法部门予以协助。中菲两国警方仅用8天时间就成功锁定王婉宁藏身地。2011年3月档扰数30日晨,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3月31日引渡回国。[2] [1] 王氏姐妹的审判明细 王婉宁家共有兄妹5人。大哥早在很多年前,就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大哥下面有四姊妹,分别是老二王廷华、老三王紫绮、老四王婉宁、老五王琼。其中,王紫绮和王婉宁就是“亮点”涉黑团伙的组织、领导者;王廷华和王琼是该团伙成员。 目前,除老四王婉宁被引渡回国外,老三王紫绮二审被判处死刑,老二王廷华被判处无期徒刑。老五王琼哺乳期满后,已于今年3月30日收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