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曾成杰不是唤塌错案,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曾成杰,曾用名曾维兄锋亮,1958年11月出生,湖南新邵县人,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2003年11月至2008年8月,曾成杰非法集资总额达34.52亿余元,因兑付不能,造成万余名群众围堵铁路及火车站、数千名集资群众围堵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并有一名群众用汽油当众自焚造成七级伤残。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和尘圆集资诈骗罪被逮捕。2011年5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成杰死刑。2011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曾成杰死刑。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曾成杰死刑。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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